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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2月26日,海航基礎設施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海航基礎”)發布關于公司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未披露擔保進展暨公司及子公司重整進展的公告。
公告稱,截至本公告日,海航基 礎相關股東及其關聯方未能在一個月內(即 2021 年 1 月 30 日起 一個月內)解決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未披露擔保等問題。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規則》第 13.9.1、13.9.2 的規定,公司觸發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實施其他 風險警示”的相應情形。
公告顯示,海南省高院已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裁定受理債權人對海航基礎及海航國際旅游島開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海航機場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三亞鳳凰國際機場有限責任公司、海南海航迎賓館有限公司、海航基礎產業集團 有限公司、海航機場集團有限公司、海南英智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海南英禮建設 開發有限公司、海南海島臨空產業集團有限公司、瓊中海航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等 20 家子公司重整申請,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團清算組擔任公司及子公司管理人。
同一天,法院在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發布了公告,公告內容為受理海航基礎及其子公司重整、債權申報以及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等相關事項。隨后,為明確債權申報有關事項,幫助各位債權人順利申報債權,管理人于2月19日在發布海航基礎及子公司重整案債權申報指引,特就債權申報相關問題做出指引。
公告顯示,2月10日發布日起,目前已有債權人對海航基礎產業集團、海南海島臨空產業集團有限公司等海航集團旗下18家子公司申報債權,申報金額合計約5.1億元。同時,暫無債權人向管理人申報海航國際旅游島開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海南英智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債權。
其中,海航基礎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債權申報金額共2.1億元;海南海島臨空產業集團有限公司獲得最多債權人申報,目前已有101家債權人向管理人申報債權,申報金額1.78億元。
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相關規定,管理人自 2021 年 2 月 10 日法院發布公告之日起,正式啟動公司及子公司債權申報登記和審查工作,債 權申報截止日期為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