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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6月17日,據上海市文旅局獲悉,上海市文化旅游局、市發展改革委等9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支持上海旅游業提質增能的若干措施》(簡稱“新12條”)?!靶?2條”提出,鼓勵在滬金融機構按市場化原則,積極搭建平臺,創新金融產品,優化金融服務,加強對民營小微旅游企業的信貸支持,提升旅游企業信用貸款發放占比;支持旅游企業通過私募基金投資、掛牌上市、發行債券等方式拓展融資渠道,積極開發旅游保險產品,助力旅游市場加快復蘇;暫時退還的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至2022年2月5日前返還;同時對2021年符合相關條件的旅行社、A級旅游景區等旅游企業,適當予以貼息支持。
“新12條”提出,加大旅游專項資金支持力度。擴大2021年度上海旅游發展專項資金支持規模,重點支持旅游產業發展、旅游項目投資、旅游數字化轉型、城市形象提升、旅游公益設施建設、重大旅游活動等項目;圍繞“五個新城”等區域中重點旅游項目,邀請國內外旅游投資企業、旅游上市公司以及證券公司、投資基金等機構,為旅游項目提供對接資本市場的交流平臺,促進旅游項目落地;支持旅游企業開發旅游新產品、新線路、新服務,發展紅色研學游,拓展浦江游、古鎮游、非遺游、城市微旅游等品牌游建設。支持企業開展旅游人才技能培訓,規定享受企業職工職業培訓補貼。
“新12條”提出,加強旅游宣傳推廣營銷,開展線上線下雙線推廣,利用高鐵、地鐵、機場等區域投放廣告,開展旅游產品的國內外宣傳推介;鼓勵旅游企業為相關單位建黨百年主題活動、黨建主題研修活動、黨史學習等活動服務,為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會春秋游活動、公務活動提供服務,鼓勵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飲、會務等事項;鼓勵企業組織職工在市內療休養;同時,支持企業參與重大活動接待服務。搭建旅游企業與大型節展活動的對接平臺,建立定向對接機制,針對不同群體開發高品質會獎旅游產品、個性化定制旅游服務等。
“新12條”還提出,支持企業旅游數字化轉型。支持運用5G、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提供非接觸式旅游服務,完善景區數字服務管理系統,并打造20個數字景區和600家數字酒店;同時,支持云旅游、直播旅游等新業態發展;支持旅游資源數字化建設,創新旅游產品形態。
“新12條”措施全文內容如下:
關于支持上海旅游業提質増能的若干措施
為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對旅游業的影響,推進旅游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積極發揮旅游業穩增長、保就業、促消費作用,在2020年實施上海旅游助企紓困措施“12條”的基礎上,著眼上海旅游發展新階段、新情況、新特點,加快培育旅游產業新高峰、新動能、新優勢,打響“上海旅游”品牌,深化世界著名旅游城市建設,現提出促進上海市旅游業提質增能“新12條”支持措施。
一、加強惠企融資支持。鼓勵在滬金融機構按市場化原則,積極搭建平臺,創新金融產品,優化金融服務,加強對民營小微旅游企業的信貸支持,提升旅游企業信用貸款發放占比。對符合續貸條件的旅行社,鼓勵金融機構在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下按正常續貸業務辦理,不得盲目惜貸、抽貸、斷貸、壓貸。支持旅游企業通過私募基金投資、掛牌上市、發行債券等方式拓展融資渠道,積極開發旅游保險產品,助力旅游市場加快復蘇。
加大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對旅游市場主體的融資增信力度,對符合上海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鹬攸c支持類的旅游業經營主體,上海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鸸芾碇行挠枰詢炏戎С?。對2021年符合相關條件的旅行社、A級旅游景區等旅游企業,適當予以貼息支持。
二、 落實國家惠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按規定享受增值稅減免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相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對降低文旅企業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2年4月30日。對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暫時退還的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至2022年2月5日前返還。
三、 加大旅游專項資金支持力度。擴大2021年度上海旅游發展專項資金支持規模,重點支持旅游產業發展、旅游項目投資、旅游數字化轉型、城市形象提升、旅游公益設施建設、重大旅游活動等項目,盡快啟動2021年度旅游專項資金的申報、審核工作。
四、 推進旅游目的地建設。推動資本和旅游重大項目精準對接,建立重大旅游項目庫,各區要參照市級重大項目做法,按年明確區級重大項目,予以重點推進。對重大旅游項目采取市、區兩級跟蹤體系,定期報告項目推進情況和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建設旅游項目招商線上門戶,舉辦旅游投資招商會、洽談會、重點旅游投融資項目路演活動。圍繞“五個新城”等區域中重點旅游項目,邀請國內外旅游投資企業、旅游上市公司以及證券公司、投資基金等機構,為旅游項目提供對接資本市場的交流平臺,促進旅游項目落地。
五、 打造紅色旅游、品牌旅游。以紅色文化為亮色、江南文化為底色、海派文化為特色,全方位提升上海紅色文化旅游。加強紅色旅游景區(點)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紅色研學游,聯合市教委開展“初心之地、強國之夢、復興之路、文化之根、魅力之城”等黨史教育為主題的研學實踐及社會考察活動。聯合團市委開展“上海百萬青少年紅色大尋訪"活動。征集、推介“紅色實景黨課”。設立上海品牌游。拓展浦江游、古鎮游、非遺游、建筑可閱讀、城市微旅游等品牌游建設。提升古鎮游業態,推進商旅文充分融合。深度挖掘非遺資源,加強非遺保護傳承,打造非遺游系列品牌產品。打造長三角聯動的旅游圈。
六、 支持企業旅游數字化轉型。支持運用數字全息、VR等技術發展全景旅游、沉浸式旅游等虛擬現實交互旅游場景,“升維”旅游體驗。支持運用5G、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提供非接觸式旅游服務,完善景區數字服務管理系統。打造20個數字景區和600家數字酒店。支持旅游資源數字化建設,創新旅游產品形態。支持云旅游、直播旅游等新業態發展。
七、 有序放開文化和旅游等活動場所。在繼續做好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對旅游景區、劇院和體育場館等其他場所開辦演出活動,以及上網服務場所、娛樂場所、博物館、美術館,動態調整接待人數的限制,但不得超過核定最大承載量。
八、 鼓勵企業拓展旅游消費客源市場。鼓勵旅游企業為相關單位建黨百年主題活動、黨建主題研修活動、黨史學習等活動服務,為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會春秋游活動、公務活動提供服務,鼓勵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飲、會務等事項。鼓勵企業組織職工在市內療休養。支持市、區教育部門指導中小學選擇有資質且管理規范、社會聲譽良好的旅行社開展市內研學實踐教育服務,實施學生優惠票價及學生總量5%的困難學生免費額度。鼓勵文博場館對中小學生提供免票或者學生票等優惠政策。
九、加強旅游宣傳推廣營銷。發揮“四季上?!卑l布平臺作用,實施“上海旅游宣推計劃"。支持旅游企業參加國內外旅游展會、開展線上線下雙線推廣,利用高鐵、地鐵、機場等區域投放廣告,開展旅游產品的國內外宣傳推介。推出新媒體城市旅游宣傳大賽,開展浦江游攝影大賽,加大新媒體城市旅游宣傳力度。
十、支持企業參與重大活動接待服務。搭建旅游企業與大型節展活動的對接平臺,建立定向對接機制。借助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世界技能大賽等展會、展覽、賽事、論壇、節慶、演藝活動,針對商務游客、粉絲觀眾、參展商等不同群體開發高品質會獎旅游產品、個性化定制旅游服務等。
十一、支持企業開展旅游人才培訓。支持企業開展旅游人才技能培訓。鼓勵旅游企業結合崗位技能需求,組織在崗職工參加職業培訓,按本市各區使用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開展職工培訓的相關規定享受企業職工職業培訓補貼。疫情影響期間,鼓勵旅游企業依托線上培訓平臺組織在崗職工參加線上職業技能培訓,按本市受疫情影響企業職工線上培訓補貼的相關規定享受培訓補貼。2021年12月31日前,對新吸納相關勞動者的本市旅游企業、受疫情影響但仍為職工發放工資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旅游行業困難企業,按規定給予以工代訓補貼。
十二、優化為企服務營商環境。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推進“證照分離”改革,逐步實施綜合監管、智慧監管和信用監管。以包容審慎監管促進旅游新興業態健康發展。將市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申請納入“一網通辦”總門戶“一件事”板塊中的“市級資金申請一件事”專線功能。不斷凈化旅游環境,遏制旅游亂象,加大對非法“一日游”整治力度。
鼓勵各區發揚比學趕超精神,高度重視旅游業發展,切實加大支持力度,營造有利于旅游產業健康發展的環境,打造更多高品質特色旅游產品。
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